索引号: | BMHZ-2021-00184 | 发布机构: | 部门汇总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规章制度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437ccm必赢国际 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教学督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风学风的建设等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不断提高学院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师核心能力,保证学生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学习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日常教学活动开展为主线,学生学习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保证教学及其各环节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一、 组织实施
437ccm必赢国际教学督导是在院长领导下,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教学督导团队由学院教学督导团和教学系(部)督导组组成,教学督导工作由两级督导团队共同完成。学院教学督导团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教学系(部)督导组对本系(部)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学院教学督导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督导团办公室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安排,教学督导信息汇总,相关事务的协调处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技能实训中心、学生处、职业教育研究所要指定专人联系督导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定期参加院级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后共同分析各阶段教学工作情况,内容重要的会议应请有关院领导参加,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二、 教学督导方式和工作内容
(一)督导方式
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线上通过教学质量管理系统进行;线下为现场督导、联系教研室、教师和学生信息员等。
(二)工作内容
1. 深入课堂听课,通过随堂听课、查课、评课等,检查各教学环节,现场组织填写《教学质量测评表》。
2. 抽查有关教学资料。
3. 到有关系(部)、教研室、班级访谈。
4. 督促并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 参加学院召开的教学质量、教学状况等相关会议,并向学院有关部门和院领导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
6. 完成学院及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 学院教学督导团的组成及督导员身份认定
(一)学院教学督导团组成
1. 院级督导团 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技能实训中心、学生处、职业教育研究所以及我院退休教师组成,成员人数为20—25名。
2. 教学系(部)督导组 由系(部)领导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热爱教学工作和有责任心的专任教师组成,设组长 1 名,成员 3—5 名。
(二)教学督导员身份认定
1. 教学督导员由教学系(部)或职能部门推荐候选人,学院根据专业结构的需要,确定学院督导团组成人员,由学院颁发聘任证书。
2. 教学督导团机构及人员变动、重大工作决策等事项,均由督导团团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3. 教学督导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和理论水平较高。
(2)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3)坚持原则,办事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热爱督导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岁。
四、 督导工作职责
(一)总体工作职责
1. 督导团对学院和各教学部门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办公室根据学院教学行政工作要点中的有关条文和自身的任务,在每学期初拟定教学督导任务、编制工作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3. 开展教学督导评价。督导评价是督导工作的重要手段。督导团有监督、指导职能,教学督导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对督导对象的直接了解(如听课、阅卷,检查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对教学环境进行考察等)。
(2)对教学对象的直接了解(如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对话会,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调查,了解学生网上评教、评校情况等)。
(3)开展的教学督查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各教学部门是否坚持常态化的随堂听课制度;了解任课教师课堂授课具体情况以及听课班级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水平、方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等。
(二)院级督导团成员工作职责
1. 课堂教学的听课评课工作。深入了解教情、学情,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与师生交流并反馈意见,针对性地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善课堂教学效果。学院督导成员每月听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 学时。
2. 教学实践、实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学院督导团成员每学期参加教学实践、实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不能少于 2次。
3. 对学院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项调研,填写《专项督导记录表》,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4. 检查并指导教学系(部)督导组工作。
5. 参加督导工作会议,撰写督导工作总结、简报等。
(三)系(部)督导组成员工作职责
1. 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教学督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学时,听课后须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
2. 参与本系(部)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本系(部)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标准、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3.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所在系(部)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不定期抽查期末试卷、实习(实验)报告、毕业论文 (设计)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5. 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6. 参加督导工作例会,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撰写督导工作总结、简报等。
(四)学生信息员工作职责
1.学生信息员组织本班学生对任课教师和课程全覆盖评价。
2.学生信息员填写《学生信息员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并实行月报制,将当月评价结果于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至本系信息员组长。
3.各系信息员组长由各系推荐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监控科,学生信息员组长于次月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监控科。
(五)教学督导团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反馈教学督导信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相互尊重、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教学督导的反馈工作。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并通过编发《督导工作报告》进行信息反馈。
2. 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教学部门开展教学工作。包括了解系(部)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开展情况,尤其是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实施情况以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3. 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一是联系学院实际,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及政策;二是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向被检查者反馈;对教师教学工作不足之处诚恳帮助、热心指导,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三是积极推荐教学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即通过日常督导工作,教学过程的各项专题调研活动,发现教师从严执教、系(部)认真研教、学生勤奋学习、班风建设优秀等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向学院、系(部)推荐。
4. 统筹安排院级督导团加强对教学系(部)督导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5. 完成学院、各系(部)委托的与教学督导相关的其它工作。
6. 配合完成学院围绕教学管理开展的中心工作以及重要的阶段性工作,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 督导员的权力与待遇
(一)督导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佩带督导工作证行使督导工作职责,在学院内享有以下权力:
1. 随机进入教室和实验室听课,调用教学监控录像。
2. 对被督导单位和师生个体进行询问和调查,可要求被督导单位和师生个人汇报相关情况,提供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以及包括教师讲稿和教案、教材、学生学习笔记、考试试卷等教学资料档案。
3. 制止被督导单位和教师违反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对被督导单位和教师提出建议和意见,责令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 对被督导单位和教师进行检查、整改复查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
5. 督导员办公场所由学院督导团办公室负责提供,可以进行线上或线下课程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所有成员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所承担的督导工作量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享受相应待遇。
1. 督导员完成督导工作任务后,每学期按实际听课学时数计算工作量。
2. 担任督导员的退休教师,每学期按实际听课学时数计算工作量。
3. 教学督导成员外出检查实习实训,按学院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六、 教学督导结果提供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参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